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范县法院“三树立”改进司法作风

  发布时间:2014-11-21 11:42:30


    范县法院按狠抓司法作风建设,改进司法作风,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树立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干警职业道德教育,以不间断的实行院领导接待日、回访当事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多渠道了解群众需求,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使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更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融入群众,真正转变干警的工作作风。

    树立依法意识,转变办案作风。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理念,规范法律适用,严格裁判标准,树立善良司法理念,坚决防止审判执行中不依法办事的不作为、乱作为,切实转变办案作风,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树立廉洁意识,转变纪律作风。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以先进典型引导人,同时也选择一些反面典型案例对干警进行警示,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守严格自律、廉洁司法的底线。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75799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