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系统开展“阳光政法”工作以来,范县人民法院致力于司法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采取的一系列措施都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工作稳步推进。院长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业务庭室积极参与,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形成了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加强立案公开工作。设置了便民诉讼服务台,具备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司法救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八大功能,实行柜台式和一站式服务。
三是着力打造阳光审判,实现庭审公开。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庭审,通过网络直播庭审活动,不断扩大庭审公开的范围,让审理过程公开透明。
四是增强执行透明度,实现执行公开。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时上传执行动态,实现执行与网络同步化;网上拍卖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完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制度,严厉打击“老赖”。
五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现文书公开。高度重视法律文书上网工作,建立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对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时限、审批程序及流程、格式、差错纠正、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在法院网站设立专门裁判文书公开栏目,依法严格执行网上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