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陪审员“四种观念”提高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4-12-18 09:15:13


    为更好的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范县法院突出强调人民陪审员要充分发挥审判员、调解员、监督员、辅导员、宣传员的“五员”作用,强化“四种观念”。

    一是强化法治观念,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律内涵,培养法律思维方式。从法治实践中感受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律的信仰、确立法治的意识。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强化大局观念,陪审员行使审判权,代表的是人民意志,而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因而不能以个人的喜好发表审判意见,要从大局出发和考虑。三是强化普法观念,多向群众作法制宣传,宣传法院的审判程序、法官的依法公正执法过程,让法院的裁判能受到群众普遍的认可,提高司法公信力。四是增强监督观念,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参与监督的过程,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可以发现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监督审执工作中违法现象,增加法院工作透明度,对法院工作的完善起到推动作用,促进法院公正司法。

责任编辑:袁尚飞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75729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