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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三注重”优化未成年刑事案件审判

  发布时间:2014-12-18 09:18:03


    范县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坚持遵循“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多措并举,优化未成年刑事案件审判方式。

    注重社会调查报告。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注重了解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学习表现等情况,对于没有出具社会调查报告的根据需要委托相关单位或团体出具或者自己出具,对其质证后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注重庭审模式转变,加大法庭教育力度。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营造和缓、亲切的庭审气氛,将诉讼带给未成年人的伤害降到最低点。坚持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出庭帮教,对拟判有罪的未成年被告人由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在各个阶段不失时机地找准感化点,寓教于审,使其切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避免其再次走向犯罪。

    注重未成年犯罪的预防和宣传工作。范县法院通过邀请在校学生到法院参加庭审旁听、到学校组织学生开模拟庭、开学第一堂课等多种形式送法入校,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力度,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法律,并通过真实案例使其认识到犯罪的危害,从而引以为诫。

责任编辑:袁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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