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范县法院“和”“严”“实”当头 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4-12-23 11:14:55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和”、“严”、“实”当头,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审判工作“和”字当头。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集中严打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严厉打击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坚持“调为先”;在民事和其他审判工作中,注重提高法官诉讼调解技巧,着力加强调解力度,提高调撤率。

    队伍建设“严”字当头。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六项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署名举报必查制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自觉将审判权的运行纳入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通过明察暗访、实时监控、随机抽查、回访当事人等途径查找违反法官行为规范和“五个严禁”的行为,多方位加强监管工作。

    内部管理“实”字当头。修改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建立了案件预警、催结和院长督办令制度,实行了严格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并采取了纪检监察关口前移制度,对涉诉信访事件和强制执行的重大案件,由院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介入,实施现场监察、动态监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案件质量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中,设置了具体的量化考核标准,和其他工作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兑现,形成了环环相扣、层次清晰、系统性强的全方位绩效管理和案件质量监控网络;全面推行立案、审判、审监和执行工作的网络流程管理,有效地对案件的审限、卷宗材料的归档等问题实现了全程动态跟踪监督。

责任编辑:袁尚飞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75695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