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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为留守儿童发放10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5-05-05 17:32:21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谢谢你们为孩子今后的健康和生活提供了保障!”2015年5月4日上午,受害儿童周某的父亲在拿到10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后,由衷的感谢着法官。

  2014年3月26日中午,周某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范县高码头镇某村路段处,与张某驾驶的一辆中型货车相撞。经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认定,货车司机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由于该车未投保任何保险,该案一直调解未果,最终诉至法院。法院办案人员仔细查阅卷宗后发现,受害人为10岁的在校学生,伤情严重,且是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长年在外务工,孩子受伤后,已经一年多没有收入。

考虑到这些情况,法院办案人员为该原告办理了诉讼费缓缴手续。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能让受害者及时得到赔偿款,办案人员通过与肇事车主多次沟通,组织双方当事人加班调解。2015年5月4日,该案终于调解结案,为原告争取到10万元的赔偿款并当场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唐辉    

文章出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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