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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三心”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2015-05-05 17:36:14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坚持“三心”工作方针,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取得良好效果。

  “细心”调查。充分开展庭前社会调查,坚持庭前与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社区领导及学校干部、看守所管教人员进行走访谈话,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环境、成长环境、心理状态及演变轨迹,着重查明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动机和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审理方案。

  “贴心”审判。少年刑事审判庭均由具有亲和力的女性法官组成,并邀请担任教师、团委、妇联、工会、社区组织、心理咨询工作的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庭审,缓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坚持“圆桌审判”,弱化法警站岗、站立受审,禁止使用呵斥性语言,充分给予未成年被告人辩护机会,发挥陪审员、辩护人、监护人引导作用,让其从心灵深处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定期开展少审法官集中培训,提升少审法官的综合素质和审判水平,让少审法官充分认识到少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而自觉改进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

  “真心”帮教。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办法》,从明确封存范围、严格保管信息和规范查询程序等方面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经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予以封存,并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人加密管理。开展定期回访考察,并指派具有心理咨询资质、富有爱心的的法官担任心理疏导员,实现“一对一”心理疏导。邀请学校、社区、亲友共同参与制定帮教计划,跟踪帮教档案,在生活、就学、就业等方面给予充分关爱与帮扶,真心帮助未成年罪犯重新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唐辉    

文章出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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