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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架起“官民和谐”的桥梁

  发布时间:2015-05-19 13:42:36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始终把“服务大局,为人民司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减压阀”、“化解器”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改进行政审判方式,着力疏通“官民”关系、解决“官民”矛盾,在“官”与“民”之间,架起了一座和谐桥梁,促进了社会稳定。

    一是提前协调,着力化解矛盾。在立案阶段与法制办、立案庭等有关部门密切联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提前介入,通过协调、谈话等形式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畅通行政争议处理渠道。同时探索便民利民新措施,推行行政诉讼风险告知、电话预约接访、查询、咨询、诉讼指导等制度,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官难”问题。

    二是争取支持,减少审判阻力。在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通过法律咨询、座谈、走访交流,就行政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畅通与行政机关的沟通渠道,使沟通交流成为制度化和形式多样化。通过采取召开案后座谈会、分析讨论会、提供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促进行政机关完善执法活动,增进他们对审判活动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审判阻力。

    三是创新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在送达传票时将案件情况及时向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通报,有效提高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率;同时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在人民和行政机关之间把好准绳,公正审理促进服判息诉。

    四是及时沟通,规范调解。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行政诉讼咨询处,公布行政庭审判人员的联系信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减少盲目的行政诉讼;制定“行政纠纷诉前协调化解程序需知”,详细了解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在此基础上开展“官民对话”,规范调解纠纷减少心理对立,促进案件的圆满解决。

    五是行政法律文书上网。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行政裁判文书上网的要求,庭长亲自审核把关,确保上网文书的质量,不断提高文书上网的数量,确保应当上网的行政法律文书100%上网。

责任编辑: 唐辉    

文章出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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