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范县法院为失足少年寻找健康成长的“乐园”

  发布时间:2015-06-04 12:17:04


                              

    范县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解放思想,创新理念,积极探索少年刑事审判规则,增强程序的包容度,寻求制度的多元化,推出少年刑事审判新规则,为失足少年寻找健康成长的“乐园”。

    一、推行刑事和解。建立少年刑事审判规则,引入与犯罪相关的多元主体参与,以被害人利益为重心,让受犯罪影响的被害人、社区等多方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在尊重事实和法律前提下,通过平等沟通与协商,使少年犯悔过并主动承担责任,让社区理性面对犯罪,正确对待被告人和被害人,促进被告人早日回归社会,达到修复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从而构建一个通过合法途径满足冲突各方需要的平台。

二、实行温情审判。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圆桌审判”,建立全程教育机制,引入社会评估机制和心理干预机制。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不成熟的特点,坚持“庭前、庭审、庭后”教育相结合,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与被告人书面谈心、交流,教育被告人如何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三、建立帮扶机制。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回访帮教相结合的判后教育机制,为每一名少年缓刑犯建立专门档案,规范缓刑考察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设立回访调查卡,掌握其有关信息,确定缓刑犯的考验帮助人、家庭、学校或社区基层组织共同帮教责任制。

    四、打造守法天空。以审判环节为支点,向前、向后适度延伸。充分发挥少年刑事审判教育职能,不断加强与团委、司法局、教育局、学校、社区等有关部门的联动,积极参与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网络。建立“青少年维权岗”,积极开展法制讲座进社区、进学校、进看守所活动,当场开展法律咨询和答疑活动。

责任编辑:唐辉    

文章出处:原创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75497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