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范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军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职务侵占案。这标志着我院“院长办案制度”进一步全面铺开,实现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
庭审体现了三个注重:一是注重程序。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法警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辩护人出庭,合议庭成员入庭,审判长查明被告人身份、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等方面,严谨规范。二是注重细节。在公诉人对本案相关证据举证、质疑、出示证据等环节,逐一进行,紧张有序。庭审中审判长语气平缓,公诉人讯问得当,被告人充分发表陈述意见,庭审过程公平、公正。三是注重公开。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并开放庭审请群众参加旁听。庭审结束后,辩护人激动的说:“这是我从事律师执业30余年来,第一次参加由法院院长任审判长的庭审,庭审中充分保障了我和被告人的发言权”。
近年来范县法院坚持“院长办案制度”,院长、副院长等全体班子成员每年都要承办案件,今年以来根据上级要求,更是提高了每位班子成员的办案数量,此举调动了广大法官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效率和钻研业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对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对基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