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以“四个坚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
坚持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努力找准法院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都置于和谐幸福范县建设中去思考、去谋划,时时处处以大局为重,采取多种方式配合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坚持调解优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积极参与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了审判法官重视调解、善于调解、依法调解的良好氛围,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双方当事人和谐双赢。
坚持清正廉洁,确保司法公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加强自我监督和制约防范。通过抓制度、抓监督、抓查处,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管理模式,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全院干警深入辖区乡村、企业、学校,变坐堂问案为主动服务。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今年以来共巡回审判30余次,减轻了群众讼累,维护了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