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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确保防火于未“燃”

  发布时间:2015-09-08 17:33:09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消防意识和防灾能力。9月8日下午,范县人民法院特邀请河南省消防协会赵艳斌教官给全院干警开展了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赵教官有着丰富的宣传讲授经验,他用形象的语言,通过展示一张张强烈震撼的火灾现场图片、一组组真实生动的案例、一串串骇人听闻的数据以及一个个发人深省的视频,分别从发生火灾的起因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日常生活中的火灾隐患及诱因;火灾现场自救逃生的技能和扑救明火的时机和方法以及掌握使用灭火器材及家庭防灾逃生器材的方法、性能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讲解中,  赵教官着重谈到了火灾隐患的不同形式和火灾现场如何保全生命、自救逃生的方法。如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了解逃生通道和消防器材的位置;发生火灾时要保持冷静,迅速判明方向,手扶墙壁,保持低位,鱼贯而行,既可以及时找到出口,又避免群伤群亡、践踏的惨剧发生,更有利消防队员的救护等。赵教官还不时向在场的干警问询防灾减灾相关常识,与会干警也就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诸多安全方面的问题同赵教官进行了交流。

    通过这次消防安全讲座,全院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消防安全教育,掌握了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有效提高了干警的消防业务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这对于加强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对防范火灾隐患、降低火灾损失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范县人民法院一直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做为一项长期生命安全保障工作来做,“安全不能等待,生命不能重来”的意识已在全院深入人心,不仅在全院设立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而且责任分解到庭室、每个庭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并在每个庭室指定专门的消防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为了保证消防安全工作形成长效机构,该院还制定了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将其纳入了绩效考核的范畴,真正做到防火于未“燃”。

责任编辑:唐辉    

文章出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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