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范县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关于配备“三同步”办公设备的要求,精心组织,积极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工作有序开展。
一、高度重视,制定措施。上级法院下发文件后,韩军院长在第一时间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和意见。该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工作的通知》,使全体干警深入理解庭审“三同步”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庭审“三同步”工作的具体要求,强化技术保障和落实检查措施,确保庭审“三同步”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一是切实做好“三同步”的技术保障工作,确保能录、能储、能调,能打印,保证“三同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过前期的建设和后期改造,该院4个基层法庭均配置了一台电脑主机拖带四个显示屏(一拖四)、一台打印机和相关的部件。在这些法庭里进行的每一个庭审、听证活动都能做到全程录音、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二是加强技能培训。加强书记员庭审业务技能培训,组织老书记员与新书记员进行业务切磋学习,对于不熟悉操作流程的人员,还个别进行辅导。技术人员将实时监控庭审“三同步”的情况,对于出现的故障和技术难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予以解决。
三、狠抓监督,确保实效。审管办建立健全庭审“三同步”工作监督管理制度,着重检查书记员是否在开庭、听证前提前进入法庭、是否及时检查并开启录音、录像和显示设备、是否在庭审中实时、准确地记录庭审情况,主审法官是否及时督促书记员做好庭审“三同步”工作等事项,将落实情况纳入部门、个人岗位目标管理考评,不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到人、到案、到部门进行通报。该院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庭审“三同步”工作纳入每月院机关作风巡查工作中,并将巡查结果在全院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