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法院五项措施将司法救助制度落到实处,从而建树良好司法形象、强化为民服务宗旨。
一是简化审批程序。当事人如果需要诉讼费缓减免司法救助的,只需在立案时提交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和缓减免诉讼费的书面申请即可。所需材料齐全后,立案庭填表申报,经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即可进行诉讼费缓减免的司法救助。
二是灵活掌握实施司法救助的条件。许多案件的当事人虽然不属于明确规定的救助对象,但是确实会有生产经营甚至生活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用,急需得到司法救助的。只要申请的当事人符合形式要件的要求,并查证属实,就尽量予以照顾。
三是建立诉讼救助公示制度。制作《司法救助权利告知书》,主动将有关规定告知前来立案咨询的当事人,并耐心讲解办理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确保司法救助制度落到实处。对符合救助范围的案件分类登记,并把案件基本信息在法院电子显示屏上予以公示,增强司法救助透明度,防止虚假救助申请发生。
四是开辟“绿色通道”,延伸司法救助领域。该法院将救助领域扩大到立、审、执全过程,并采取“三优先”制度,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做好诉前引导、判后释明工作。
五是构建司法救助联动体系。联合县乡镇政府、政法委、民政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构建多元化救助体系,帮助困难当事人解决诉讼难题和经济上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