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范县法院以审判工作为平台,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力量作用。我院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际出发,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长效联系机制,通过短信平台,已完成2000人次信息发送,积极争取县委、人大的支持。院设立3个党支部,挑选了党性强、作风正、有较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庭室长担任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充实了支部班子。提拔了17名党员为正、副科级中层领导干部,优化了队伍结构。每年修订一次《“双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获得濮阳市委政法委颁发的先进基层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二、提高党员队伍的学习能力和廉政意识。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同时,制订了思想政治考核实施细则,使每名党员在每一季度撰写至少2万字的读书笔记、每月写一篇心得体会,每年参与2次党性知识测试,对于不及格的党员进行补课制度,所在党支部书记监督负责。从3月开始到12月31日,我院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一创双优活动”、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将韩军院长《致法院干警家属的公开信》发放到每名干警家属手中,将警示教育活动从机关延伸到每个家庭,让家属做好法院的助廉工作。
三、夯实党员活动的基础阵地。今年以来,我院精心设计并重新布置了党员活动室、荣誉室、宣传橱窗,制作了大型展板。从常规性制度到实际工作情况、从党支部班子建设到全院党员的整体情况、从近年来党员的各项活动到各类荣誉牌匾、从各类文字档案到图片等,都焕然一新,提高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热情,夯实了党员活动的阵地基础。
四、健全党建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原有“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等党建管理基本制度的同时,制定了《党员干部培训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2012年支部学习实施细则》、《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十多项多制度、规定等。结合实际工作,建立了干警个人廉政档案,对党员起到廉洁从政的激励作用和警钟长鸣的教育作用,增强其廉洁意识,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