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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8-05-08 19:39:15


2018年5月8日,范县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纪检组长徐骞同志传达了《濮阳市纪委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中共范县纪委关于转发<濮阳市纪委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共范县纪委关于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中共范县纪委范县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中共范县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三查三督四强化”活动暨加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的通知》等文件。

徐骞同志指出,当前法院工作中可能存在有些干警信口开河、乱发议论、不讲规矩、不讲纪律、着装不规范、办案不规范、庭审中接打手机、缺乏政治免疫力、顶风违纪、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滥作为等问题,广大干警要以反面教材为教训,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查摆,努力纠正,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坚持防治并重、以防为主、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干警抵制“四风”,防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发生。

会议强调,要规范和用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认真查摆剖析,防微杜渐、治病救人,要开展深刻的自我检讨和相互批评,勇于红脸出汗、咬耳抽袖。“五一”放假前,纪检组已经面向法院领导班子、专委和部门负责人传达了《濮阳市纪委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中共范县纪委关于转发<濮阳市纪委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现在又面向全体干警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足见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希望广大干警认真贯彻落实。



范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侯胜才同志、民一庭庭长刘树峰同志、民二庭庭长路坦同志、杨集法庭庭长张永立同志分别作表态发言。一致表示,一定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

范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贯玺同志最后作重要讲话,强调这次会议是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徐骞同志指出的法院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准确、透彻,他完全赞同,法院干警一定要对照工作,认真查摆,对存在的问题要坚决纠正;要强化规矩意识、防范“四风”问题,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定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部门的监督,并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范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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