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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城法庭就“虚假民事诉讼防范和制裁”进行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19-04-09 18:29:54


为提升对虚假民事诉讼的认识、审查和防范意识,加大对虚假民事诉讼的惩治力度,范县人民法院濮城法庭近日组织法庭全体法官及法官助理、书记员“虚假民事诉讼防范和制裁”进行专题学习,院工会主席刘峰同志参加了学习。

本次专题学习重点围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民事诉讼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对如何防范和制裁虚假民事诉讼进行了解读。
  学习中,刘峰同志要求,我庭要充分认识虚假民事诉讼的危害性,牢固树立虚假民事诉讼的惩治理念,加强防范与制裁;在审判实务中,更新民事审判理念,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公正裁判,不能简单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自认规则;同时针对当前虚假民事诉讼的多发态势,要加强虚假民事诉讼的识别和审查力度,加大对虚假民事诉讼的制裁力度,完善防范和制裁虚假民事诉讼的制度建设。
  刘峰同志着重强调以下几点工作:一、对于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离婚析产等高发民事案件,要加大审查当事人诉讼请求与其经济状况是否相符,当事人是否缺乏实质性抗辩,事实和理由是否明显不合常理,证据是否单一或存在伪造嫌疑等情形;对于经查明属于虚假诉讼的行为,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坚决维护司法秩序和尊严。二、法庭内要建立虚假诉讼风险提示告知和风险预警制度,明确告知参与虚假诉讼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三、法庭干警要坚决杜绝参与任何形式的虚假诉讼,一经发现类似行为,绝不袒护,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四、法庭全体干警要认真总结审判经验,针对涉虚假诉讼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关裁判规则和裁判指南,加强防范,严厉制裁打击,回应各方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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