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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信息化 查控“显神通”

  发布时间:2019-05-05 18:23:10




执行信息化是法院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执行工作而言,无论是执行案件的集中管理、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执行行动的统一指挥、执行财产的查询控制,还是与有关部门的执行联动、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都必须依靠信息化。近年来,河南范县法院大力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对主要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以信息化为基础,以规范化为保障,以强制性为后盾,促进执行质效的全面提升,提高执行兑现率,开创了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该院受理的一起王某申请朱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在接收该案之后,依照办案流程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送达,并从查控系统中提起了总对总查控。以往,总对总查控系统主要针对银行存款、车辆的查询,不动产、保险、婚姻登记等有关被执行人财产身份的信息需要我们执行干警到相关部门逐一核查,也因此占用了执行法官的大部分工作时间,执行法官对此是苦不堪言,却又无可奈何。2019年执行查控系统不断完善和升级后,实现了土地、预告登记房产等财产信息的查询,当承办法官查看反馈结果时,发现自然资源部反馈了被执行人朱某名下有一套预告登记的房屋,随即,承办法官对该套房屋采取了查封措施,同时传唤被执行人到执行局了解其他财产情况并向其送达了对其房产采取查封措施的执行裁定。被执行人朱某面对查控系统强大的查询功能,自知无法隐瞒财产,逃避执行,当即表示尽自己最大努力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并向执行法官如实申报了自己的财产,也表示希望能够与申请人达成长期履行的和解协议。执行法官在听取申请执行人意见后,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即履行了四万元执行款,并就剩余执行款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本案圆满执结。

2019年以来,该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控52000余次,冻结银行存款2560余万元,查封车辆80余辆,查封房产43套,结案187件,切实了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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