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安全的维护上,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生命是可贵的,也是脆弱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的生活少一点悲伤,多一点快乐……!”这是范县法院民一庭张福景法官在案件结案后经常给当事人千叮万嘱的话。
范县法院民一庭主要承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普遍法律意识薄弱,相关法律知识不健全,案件审理过程中情绪易激动,对案件审理造成了较大影响,不利于解决纠纷。其中,盲目主张赔偿金额和证据存在瑕疵等问题日益突出。针对审理中发现的这些问题,范县法院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目标,高度重视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院办理的李某诉范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李某是贫困户家中生活非常困难,因前期治疗已多方举债,现在又急需资金后续治疗。被告范某96年出生,年纪较轻,无固定收入,如果原告拿不到赔偿金将会耽误治疗。针对这一情况,办案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努力争取协商解决。5月14日张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双方见面后各不相让,气氛一度非常紧张,此时张庭长并没有着急,安排书记员将双方分别带入两个休息室分别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晓之利害,张法官从法律规定、淳朴民风、人性之善等多个层面耐心地向当事人讲法、讲理、讲情,解开当事人心结,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55000元赔偿金。
近年来,该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通过采取多种方式耐心调解、对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普及法律知识、对困难当事人进行减免诉讼费用等途径,尽量促成案件成功调解,避免矛盾激化,同时也为更多人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