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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以审判职能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19-06-11 18:47:08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加强基层法庭建设是发挥人民法院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的有力举措。近年来,范县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开展人民法庭星级达标工程为抓手,积极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加强软硬件建设,提升服务能力。该院从基础建设、物资装备、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入手,狠抓基层法庭工作的提档升级。以构建智慧型法院为目标,通过信息化改造升级,在线下购置执行风险评估一体机、诉讼风险评估一体机、诉状智能生成一体机等智能设备,辅助当事人进行自主诉讼。在线上,该院大力推广互联网诉讼服务微信小程序,当事人可以通过任何连接互联网的电脑,登录河南法院诉讼网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同时当事人也可以足不出户,使用手机登录微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搭建涵盖立案、审判、执行的全方位便民服务平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二是妥善审理涉农案件,司法保障乡村振兴。该院妥善审理涉及农村产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就业保护等民事商事案件,积极化解涉农民商事纠纷,依法惩治破坏农村社会秩序、扰乱农业市场秩序、危害农村投融资环境等刑事案件,妥善审理涉及农地征收征用、乡村规划建设、农村经济管理等行政案件,依法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及时实现农民合法权利,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多措并举,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该院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桥梁纽带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通过五个坚持既坚持公正司法、坚持案件调解、坚持调解互动、坚持法律服务、坚持工作环境建设,多措施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更加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更多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一线。

四是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各项具体措施,加大实行诉讼费减、缓、免制度。对抚养、抚育、赡养和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困难当事人实行免交诉讼费,为家庭生活困难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争取司法救助资金,给予必要帮助。同时积极与司法、民政、残联、妇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司法救助联动机制。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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