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范县法院在积极探索借鉴的基础上,在审判管理工作中,狠抓均衡结案,不断探索管理方法与手段,促进法院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是完善审判绩效考评。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运用与转化,建立一套与审判管理监督制度体系配套的案件质量奖惩激励机制,切实发挥审判质效考评的导向作用。
二是严格审限管理,防止案件拖延办理。各分管院长、庭长严格审限变更审核把关,不符合审限变更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负责审判流程管理的立案庭加大对审限变更的实质性审查力度,不符合审限变更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
三是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各部门要进一步查找原因,降低案件上诉率,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提高案件质量。
四是严格庭长均衡结案管理。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关注本部门案件的分布和积存量,经常检查、督促独任审判员、合议庭的案件审理进度,在审限变更审批、案件催督办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证案件尽快审结。
五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认真执行案件卷宗评查管理办法,加大案件评查数量、类型与内容,继续实行评查结果逐月通报制度和均衡结案率的月评季比。
六是做好审判动态分析。依托审判流程,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运行态势分析和季度通报工作,增强审判管理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各类审判年结案率必须达到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任务。
七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延迟立案、延迟移送卷宗、违规办理审限变更、人为原因造成案件长期未结的情形,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及至纪律处分。对于均衡结案管理工作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院长、院长说明情况、检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