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范县法院按照省高级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围绕“六有”目标,积极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凝聚辐射作用,通过生动活跃的形式,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努力做到在潜移默化中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一是学习思廉。结合学习型组织建设,在干警中大力倡导“终身学习”的科学理念,配备电教、宣讲等设备,设立廉政书架,定期组织学习《党的两个条例》、《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等党纪条规,通过寓教于文、寓教于学、寓教于考,使干警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获、获有所悟、悟有所感、感有所为。
二是典型树廉。树立身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通过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上的廉政先进典型事迹,使干警感觉到先进就在身边,真正使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并及时通报、剖析系统内外的违法违纪反面典型事例,通过讴歌先进、鞭挞丑恶,形成人人思廉、人人倡廉、人人促廉良好氛围。
三是公开明廉。院党组率先垂范,在全院就保证自身廉洁进行公开承诺,同时,充分借助橱窗、报栏等各种阵地,张贴图文并茂、视觉冲击力强的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设立廉政文化长廊、政务公开栏,在栏内公开违法违纪举报部门、电话号码和廉政规定。
四是家庭助廉。大力增强廉政文化的亲和力和感染力,结合家庭美德教育,通过实地走访、发放廉政倡议书、签订助廉协议书、组织家庭助廉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帮助干部家属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引导和教育干警家属当好廉内助,自觉把好家庭廉政关,维护家庭的幸福和安宁。
五是制度保廉。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把庭室长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出详细的处理措施。健全诫勉谈话、财务审计、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禁酒规定等各项制度,真正形成用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以制度倡导廉政文化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