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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展台】范县人民法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0-06-18 18:47:06



    日前,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县人民法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连续届获得此殊荣这一殊荣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警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近年来,范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坚持用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正气、凝聚人心、滋润品格、鼓舞斗志,为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浓墨重彩写华章,扬鞭跃马跨征程。在今后的工作中,范县法院将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作为新的起点,把文明创建工作更深层次地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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