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范县人民法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连续三届获得此殊荣,这一殊荣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警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近年来,范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坚持用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正气、凝聚人心、滋润品格、鼓舞斗志,为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浓墨重彩写华章,扬鞭跃马跨征程。在今后的工作中,范县法院将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作为新的起点,把文明创建工作更深层次地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