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范县法院杨集法庭顺利调解一起婚约财产返还纠纷案件,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某与李某于2019年11月经媒人介绍相识后,张某按习俗给付李某见面礼66000元,在双方相处过程中,张某发现双方性格不合,常因琐事发生争执,考虑到若双方缔结婚约,在今后的共同生活中,难以相知相爱、互谅互让,遂向李某提出分手并要求李某返还彩礼款66000元,但李某认为,地方习俗是如女方悔婚,原额返还彩礼,如男方悔婚,女方毋需返还,故而不予返还,双方各执一端,经协商无果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李某返还彩礼66000元。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认真阅卷,考虑到双方年龄较小,且男方尚未满18周岁,如径行判决,对双方今后的人生道路,将产生不利影响,便制定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的工作方案,从送达文书开始便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努力找准双方症结所在,庭审前多次传唤双方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到庭或者去往双方家中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有理有力有节的释法工作,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打动了双方当事人的心,原告表示可以作出适当的让步,被告承诺尽力将款项准备到位,该案最终在庭审当天得以调解结案,原告当庭收到案款55000元,双方均对承办法官张永立耐心细致、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赞扬。
范县法院始终坚持依法办案,秉持底线思维,始终把群众当亲人,认真耐心、尽职尽责的对待每个当事人、每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温暖和温情,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