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下午,河南省范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利用跨域立案系统成功办理了一起黄河流域环资行政处罚案件跨域立案,这也是该院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出台相关措施的具体体现。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省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文件要求,由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就近管辖郑州、开封、新乡、濮阳、安阳、鹤壁等6市黄河流域范围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以及上述范围内河南黄河河务局及其所属单位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河南高院要求,省内黄河流域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均应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方式接收诉讼材料,集中管辖法院应当及时审查立案,并尽可能采取网上送达等方式办理诉讼事务。
9月1日下午,河南省范县某化工有限公司因不服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河南省范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本案需要由郑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为了便利当事人异地诉讼,该院诉服中心工作人员利用服务平台,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协作传递材料请求审查跨域立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收到立案申请后,即刻对起诉材料及相关证据予以审核,发现案件材料齐全且符合立案条件,当即立案受理并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发送了立案通知书,全程用时不超过15分钟,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和节约了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