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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体比赛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4-22 16:20:10


范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文体比赛的实施方案

 

  为丰富干警的文体生活,陶冶干警的思想情操,全面建设和谐法院,促进审判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乒乓球比赛。

    1、比赛时间:2010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比赛地点:本院楼乒乓球活动室

    3、参赛办法

    (1)凡我院干警均可报名参加。每部门至少报一名以上人员参赛,多者不限。各部门近期内将参加比赛队员名单报政治处,以便安排竞赛场次。

    (2)此次比赛分男、女单打,男双打,女双打(自由组合)。

    4、竞赛规则。

    1、比赛采取单淘汰制,直至决出冠军。每局比赛采用11分制。淘汰赛实行五局三胜,冠亚军决赛实行七局四胜。

    2、第一轮比赛对阵形式由所有参加比赛球员抽签决定,一般由单号对双号进行对打淘汰,胜者进入下一轮,(1号对2号,3号对4......以此类推)。

    3、男女双打与单打采取单淘汰制,直至决出冠亚军。

    ()开展篮球比赛。

    4月下旬,在本院篮球场内进行篮球比赛。全院组织四个队,民事队(由民一、民二组成);执行队(由执行局、法警队组成);综合队(由院机关其他部门组成)、法庭队。比赛采取单循环积分制,积分多的队为获奖者,从高分到低分取冠、亚军奖。

    ()比赛组织与裁判工作。

本次比赛组委会由院党组和各庭科室负责人组成。由政治处、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次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维持比赛良好秩序,比赛宣传报道、监督、评选优秀个人等。

裁判分两个组,每组设两个裁判。届时由组委会从本院业务熟悉的干警中挑选。

    ()奖励办法。

    此次体育类比赛各设冠、亚军奖,对获奖者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同时,通过比赛选拔各类人才组成本院代表队,进行训练,参加市中院举办的运动会。

    二、活动要求

    开展以上各项活动,是为了活跃全院干警业余文体生活,使干警能够在工作之余享受乐趣,真正做到劳逸结合,所以,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推荐选拔优秀选手积极参加比赛活动,并为参赛选手提供必要的时间,力争把各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并取得好成绩。

 

年四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程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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