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及和谐社会建设,推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近日,范县人民法院决定在全院深入开展“文明庭(室)”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主要措施是,以院内文明庭室、文明家庭创建为抓手,制订相应的条件和评选办法,明确各类具体工作创建的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加强对创建过程的管理和督导。大力开展扶贫帮建和社区共建等文明共建活动,不断深化创建内容、拓展创建领域、扩大创建影响和覆盖面。同时,在范县法院网站开辟文明创建专栏,集中宣传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此举充分调动了全院干警开展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做到了个个知晓文明创建工作、人人参与文明创建工作。
据悉,“文明庭(室)”和“文明家庭”评比活动,采取考评分、单项加分与“一票否决”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年评选1次,实行届期制动态管理,与年终评先表模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