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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不配合疫情防控起争执,承担责任得不偿失

  发布时间:2022-12-06 18:46:04


1

疫情防控守护健康

主动配合公民担当

莫要一时激情把人伤

治安处罚还有民事赔偿

2

近日包村干部马某负责某村疫情防控时

该村村民赵某拒不配合,并辱骂马某

双方发生争执

赵某致马某受伤住院治疗

经公安机关鉴定

马某伤情构成轻微伤

赵某以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但拒不赔付马某治疗费等各项损失

马某诉至法院

3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

被告赵某拒不配合防疫管控

故意伤害致使原告马某受伤

被告依法应予支付

原告因此所产生的合理合法损失

本案为涉疫情防控纠纷

处理不好可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承办法官仔细分析案情

认真拟定调解方案、多次走访

耐心细致地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谈话

赵某最终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

马某也表示自己今后也会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

马某与赵某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

赵某当即向马某履行12250元

双方握手言和

4

疫情防控形势下

公民应主动配合防疫政策

防控人员也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守护社会稳定和生命健康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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