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不配合疫情防控起争执,承担责任得不偿失 作者:唐辉 发布时间:2022-12-06 18: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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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守护健康
主动配合公民担当
莫要一时激情把人伤
治安处罚还有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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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包村干部马某负责某村疫情防控时
该村村民赵某拒不配合,并辱骂马某
双方发生争执
赵某致马某受伤住院治疗
经公安机关鉴定
马某伤情构成轻微伤
赵某以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但拒不赔付马某治疗费等各项损失
马某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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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
被告赵某拒不配合防疫管控
故意伤害致使原告马某受伤
被告依法应予支付
原告因此所产生的合理合法损失
本案为涉疫情防控纠纷
处理不好可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承办法官仔细分析案情
认真拟定调解方案、多次走访
耐心细致地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谈话
赵某最终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
马某也表示自己今后也会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
马某与赵某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
赵某当即向马某履行12250元
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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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形势下
公民应主动配合防疫政策
防控人员也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守护社会稳定和生命健康
责任编辑:董广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