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8日,大年初七上午八点,随着一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范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庆彬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被告范县某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50万元,该公司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为该银行贷款提供抵押,并且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配偶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该公司偿还了本金150万元,尚欠本金900万元及利息未偿还。某银行诉请该公司偿还上述本金及利息,各保证人对贷款本金、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主张对抵押土地的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本案是一审案件,为提高庭审效率,庭审前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发表质证意见,并固定各方无争议事实。此次庭审仅针对有争议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有序开展一个半小时,经合议庭评议后,决定择期宣判。
范县法院长期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政策和关于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靶向性发挥司法服务经济社会职能,积极参与省、市、县党委政府开展高风险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攻坚战活动,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稳妥快审快结金融机构清收不良债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