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促进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范县人民法院濮城人民法庭在当前人民法庭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新模式,推进法庭案件直接执行机制,促成部分案件当庭履行、判后督促积极履行,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减少进入执行环节案件数量,节省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加公正高效保护群众利益。
在立案阶段,濮城法庭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在法庭大厅设置一站式立案服务窗口并安排法官助理、专职调解员轮流值班,为周边群众或企业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诉讼引导等服务。对于符合立案要求的案件应立尽立,因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立案的积极沟通,全力保障当事人诉讼渠道畅通。同时,加强诉前指导、诉讼风险评估提示,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特别是执行不能的风险,引导当事人做好诉前、诉中保全,以保全促送达、促调解、促执行。
在案件审理阶段,濮城法庭将积极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法委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的指导作用,依托我院人民调解平台,线上线下对接基层解纷力量,通过邀请乡镇人民调解员、村两委班子干部、村网格员、村“五老人员”等走进法庭,参与案件调解,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同时积极对接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税务所等,共享调解场所、融合调解力量,逐步形成诉调无缝对接的快速通道,在法庭辖区努力形成“社会力量调解在先、法院诉讼裁判在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争取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
判前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将双方权利义务表述准确、清晰、具有可执行性。判后围绕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兑现问题,濮城法庭确定了“谁办理、谁督促履行”的办案原则,督促主体既包含法官团队成员,也包含参与纠纷化解的法官助理、专职调解员、乡贤力量等。对于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濮城法庭将开展直接办理执行案件工作试点,建立审判法官参与执行工作机制,原审法官参与执行方案制定、信访化解等工作,与执行干警形成工作合力。对于疑难复杂、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法庭联合执行局共同开展执行行动,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落实落地,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此外,濮城法庭将把宣传工作贯穿落实到审执全过程,在审理阶段,将积极邀请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庭、旁听庭审,进一步拉近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通过释法明理,积极引导群众遵规守法、依法办事。在引进来的同时,我们也要积极的走出去,继续发挥巡回审判的优势,进乡村、进社区、下田间地头,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诉讼不再难,维权道路不再远。在案件执行阶段,充分用好用活各项强制执行措施,同时更加侧重加强执行宣传策划,创新执行宣传形式,丰富执行宣传载体,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展示一定时期内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扩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