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范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21446元赔偿款,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2022年3月份,原告赵某在为被告某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不幸发生身体损伤事故。后原被告签订赔偿协议,约定被告支付原告60000元赔偿款。被告赔偿原告18000元后,因公司效益不佳,剩余42000元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起诉至范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杨法官了解案情后,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后,认为本案有调解基础,从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的角度,本案宜调不宜判。考虑到原告系外地人,被告也在外地出差,为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诉累,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利用人民法院云上法庭平台,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庭审。庭审中,再次积极明理释法、耐心劝导,充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原告赵某赔偿款21446元,剩余赔偿款约定后期及时支付。原被告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
线上开庭、当庭调解、即时履行,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成功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今后,范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强化矛盾纠纷诉源治理,从细微处入手、从便民处着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