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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例】替人借钱,小心成为“背锅侠”

发布时间:2023-08-10 09:39:00


“法官,这钱不是我不还,我感觉这事儿真冤哪,明明不是我用的钱,是他让我替他借的钱,到头来我还要还钱……”这是发生在范县法院执行局的一幕。

据悉,赵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某民间借贷一案,彭某某系刘某某亲戚,做生意急用钱周转,便让刘某某替其从申请人赵某某处借款29000元,并表示自己不在家,让刘某某出具了欠条,其很快就能还上。借款到期后,彭某某一直未还款,赵某某将刘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还款29000元。判决生效后,彭某某向刘某某表示他还,但仍未按期履行,赵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立案后,经线上查控,未发现刘某某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将刘某某传唤至法院,耐心与刘某某沟通联系,其表示钱不是他用的,他是替亲戚彭某某借的,彭某某目前给他转了9000元,他已经还了赵某某,剩下的钱彭某某不还也不应该由他还。因刘某某未按期申报财产,也拒不履行,法院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刘某某一听慌了,赶紧与彭某某联系......

一听这,刘某某彻底傻眼了,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后经执行法官对刘某某耐心劝导,释法说理,刘某某表示后悔不已,没想到好心替人借钱,自己成了“背锅侠”。

“法官,这次的案件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也给了我深刻的教训,以后,我再也不替人借钱了。”最终,刘某某将剩余欠款全部履行了,案件得以执结。

在此,执行法官诚心奉劝大家,千万莫替人借钱,替人借钱自己要承担法律后果,最终既损失了钱财,也伤害了情谊,不可取。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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