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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起纠纷,调解撤诉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3-08-18 18:00:54


“杨法官,太感谢你了,我已经收到被告的退费,现在我自愿申请撤诉…”

近日,范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一次次耐心沟通、释法明理下,原被告就案涉服务费用自愿达成和解,被告当庭退还原告2000元,原告提出撤诉申请,至此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原告在某APP上看到被告投放的广告,可帮助直播带货,只拿佣金,无其它任何费用。于是原被告互相添加微信沟通带货事宜。被告以原告方产品短视频质量不佳为由,收取2000元为原告制作3条短视频,并承诺可帮助原告吸引流量轻松直播带货。但被告收到原告服务费后,在原告的多次催促下,被告帮原告拍了一段宣传视频,但是未对原告直播带货起到帮助作用。原告多次要求被告退还视频制作费用,被告不予理睬,因此双方“闹”到法庭。



调解结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向原被告双方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就委托合同的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细致的讲解。经过承办法官一次次的讲解沟通,被告表示,双方委托事项未完成,自己同意退还原告的服务费用。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退还原告2000元服务费,原告主动提出撤诉申请。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兑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坚持从案件事实出发,认真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治未病,化纠纷,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将调解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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