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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例】彩礼返还起纠纷 善意执行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3-08-25 18:58:33


彩礼作为一种传统习俗,是男方给女方的结婚订金、聘礼等,表达男方想娶女方的心意。但在现实生活中,关于彩礼的纠纷,即婚约财产纠纷时有发生。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彩礼是否应该全部返以及应该返还多少且矛盾较大,所以以案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倡导移风易俗,让婚姻的缔结回归情感,维护婚姻的美好、社会的文明和谐至关重要。




基本案情

孙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识,孙某陆陆续续给张某彩礼20余万元,后续有又买三金等物件,婚后双方在一起仅生活1个月,因琐事经常争吵,张某离家去娘家居住,孙某多次请求张某回家,但张某娟拒不配合见面,导致矛盾激化;为维护自身利益,孙某遂向范县法院起诉张某离婚,经范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返还孙某彩礼款107987.55元;张某的陪嫁物品:惠而浦洗衣机一台、小天鹅空调两台、鑫迪梳妆台一个、新飞语音茶吧一台、创维彩电一台、喜阁沙发一套、茶几一张、电视柜一个、餐桌一张、餐椅六把、小布凳一个、动物凳子一个、穿衣镜一个、被子四床、床上四件套两套、枕芯两对,从孙某家中取回,但是,判决书生效后,孙某多次催要彩礼,但张某总以没有返还嫁妆等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孙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经过传唤以及电话沟通后,被执行人张某来到范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通过法理与情理相结合方式,从家庭伦理、诉讼成本、社会影响等角度对被执行人多次进行释法明理,不断找寻案情突破口,告知其若因拒不履行将被纳入失信名单,可能对以后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张某遂主动提出了退还彩礼的意向,但是要求孙某应退还嫁妆,针对此情况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孙某到范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最终双方同意嫁妆折价彩礼20000.00元,张某当场履行了剩余彩礼款8万余元,实现案结事了。



典型意义

对于个人,在确立婚姻关系的过程中,男女双方都可以遵照法律在彩礼方面规定的行为模式和权利义务分配关系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应对对方的利益予以尊重。对于社会,在彩礼风俗与法律存在冲突的地方,法律可以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促进男女平等。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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