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范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8天时间,高效、快捷审理,被告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被告陈某因建造房屋,在2020年4月份至2020年8月份期间,多次从原告濮阳市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购买钢筋。因原被告系熟人关系,被告收货签单后,并未及时向原告支付货款。经原告核对账目,确认被告共欠货款68900余元。后原告进货需回笼资金,遂催要被告陈某偿还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货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这是原告一方涉企的买卖合同案件。为营造法治优化营商环境,承办法官迅速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具体案件情况,原被告因一批28000余元的钢筋货款产生争议。在厘清事实、找到矛盾症结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一方面通过释法明理化解双方争议焦点,另一方面通过“诚信立足、和气生财”的经营理念缓解双方对立情绪。最后,在充分保障原被告合法权益下,调解被告支付原告货款54600元。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调解。
范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目的,高效司法、能动司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