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不想被拘留,现在就还钱,别拘留我!”被执行人徐某一听要被拘留,连忙表示要还钱。近日,范县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赵某从事办理购车分期贷款业务工作,2021年,徐某找到赵某,办理向银行贷款分期购买汽车业务,后徐某分期购买车辆的贷款手续经银行审查没有审批通过,赵某为徐某垫付了购车款24000元,徐某对此表示同意,但一直未向赵某偿还垫付的购车款。后经赵某多次催要,徐某一直未还款。因此,赵某将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徐某偿还赵某借款24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徐某不予理会,既不报告财产,也不主动履行。经线上、线下查控调查,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法官得知,徐某因家中有事儿从外地回来了,于是立即将徐某传唤至法院。到执行局后,徐某仍态度强硬,表示自己现在没钱,无法偿还借款。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耐心对其释法说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欠款的后果,徐某仍心存侥幸,无还款意向,一口咬定自己现在没钱,无法偿还。直到执行法官告知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徐某着急了,连忙表示不想被拘留,马上找人送钱过来。徐某于当日将全部欠款一次性还清,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司法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采取司法拘留该种惩戒措施,进而打击和惩罚妨害司法执法的违法人员,正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拘留有力威慑打击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起到了执结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彰显了司法权威。
下一步,范县法院将持续保持强制执行高压态势,“重拳”出击,用足用好惩戒措施,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等符合拘留条件的被执行人坚决予以拘留,让企图逃避、规避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法律的权威不容挑战,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