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范县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送来的两面印有“热情服务两袖清风, 严格执法一身正气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惩恶扬善执行神速 ”的锦旗,寥寥数句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与肯定,也反映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每一份荣耀都是靠辛勤与汗水堆积而成。
申请执行人河南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被执行人浙江省温州某集团有限公司、朱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范县法院判决,浙江省温州某集团有限公司、朱某某需向河南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2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浙江省温州某集团有限公司、朱某某未按生效判决书履行应尽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多次讨要无果后,向范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刘法官先是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等法律文书,要求其主动履行应尽法律义务。通过承办法官的详细周密的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全国牵涉数百起案件,并且每个案件涉及金额都较大,有的达到数千万;为了能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承办法官又把全国的地方银行查询多次,终于发现有两个账户有60余万元资金,并依法予以冻结成功,最后成功划拨到位。在后续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刘法官又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仍然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后承办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所提供线索,由执行干警李建、臧庆军、公安特警武勇甲驱车千里前往温州市鹿城区,经过两天两夜的辛苦蹲守,成功将被执行人朱某某拘传到范县法院执行局,考虑到案件双方均为企业,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的影响,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纠纷,使双方企业尽快回归正常经营轨道。为此执行局局长许书玮以及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积极引导双方以和解方式解决,经过不懈的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朱某某一次性给付60万元,就剩余案款双方当事人协商敲定出了新的还款方案,该案得到一个圆满的结果。
范县法院执行局以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的工作态度,兼顾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利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近千公里的奔波使得案件得以和解,此举既赢得了企业信赖,又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新力量。同时申请执行人送的小小的锦旗上,是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任和肯定,也是对执行干警的激励与鞭策。下一步,范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