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法院好“枫”景系列访谈】
范县法院张庄法庭:做实“三抓三强化”,打造为民、能动司法“两新”法庭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濮阳广播电视台、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推出《濮阳法院好“枫”景系列访谈》栏目,系统呈现全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系列成果。
主持人:今天呢,走进我们直播间的是范县法院张庄法庭庭长申才勇,为大家介绍张庄法庭:做实“三抓三强化”,打造能动、为民司法的“两新”法庭。
主持人:申庭长,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张庄法庭的基本情况。
申才勇:范县法院张庄法庭坐落于范县张庄镇,下辖张庄镇、高码头镇、颜村铺乡三个乡镇,辖区人口近15万人,负责审理辖区婚姻家事、民间借贷等传统民事案件,张庄法庭是范县法院最早的派出法庭之一,历史沿革久远,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目前,张庄法庭却是“两新”法庭。
主持人:申庭长,您提到“两新”法庭,具体是哪“两新”,能向大家介绍下吗?
申才勇:张庄法庭的“两新”具体是指:第一、办公场所新。张庄法庭在驻地张庄镇选址另建,新法庭占地4.596亩、建筑面积720㎡,于今年9月份重新启用,是范县法院严格按照“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标准全新打造的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于一体的人民法庭。第二、队伍气象新。为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新时代诉源治理的范县样板和弘扬新时代家风建设主题的特色法庭,范县法院党组配齐配强了法庭队伍,法庭现有员额法官1名、司法辅助人员3名,人均年龄在35岁以下,是名副其实的“朝阳”法庭。
主持人:坚持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是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积极探索,申庭长,张庄法庭是如何做深做实能动司法的呢?
申才勇:张庄法庭在范县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坚持“三抓三强化”的整体工作思路,一体推进法庭党的建设、诉源治理、审判工作,努力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主持人:申庭长,能具体介绍一下“三抓三强化”吗?
申才勇:三抓就是抓党建引领,筑牢人民法庭为人民的思想根基;抓前端治理,发挥人民法庭解纷“桥头堡”的最大优势;抓审判质效,把“一次性解决”理念贯穿案件始终。
三强化是强化诉中调解;强化自动履行;强化判后答疑。
主持人:申庭长,在抓党建引领,筑牢人民法庭为人民的思想根基方面,张庄法庭是如何做的呢?
申才勇:张庄法庭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建设,把党建引领作为统领审判事业、统领法庭工作的头等大事,研究制定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意见,完善修订支部党建工作制度,将党建工作与法庭工作深度融合,同时依托法庭辖区丰富的红色资源,打造“传承老区精神、践行为民司法”特色党建品牌,发扬老区精神“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的核心内涵,深入开展送法进网格、送法进乡村等活动,扎实开展矛盾排查预防化解、“六防六促”,把志愿服务送进农家舍院、送到田间地头,同时在法庭院外设立“红色信箱”,及时收集群众来信、建议和微心愿,将“红色信箱”打造成人民群众能说话、想说话、敢说话的倾听小屋,进一步筑牢法庭干警的政治忠诚和宗旨意识。
主持人:申庭长,张庄法庭是如何抓前端治理,发挥人民法庭解纷“桥头堡”作用的?
申才勇:为了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在审判实践中坚持好“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张庄法庭积极探索构建“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的全方位、全覆盖诉源治理新模式。一是走出去,“法庭+调解委员会”强化新联系。张庄法庭在重新启用伊始,就与辖区三个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常态化会商机制和案件信息共享机制,人民法庭定期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信息定期向法庭通报,法庭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和尖锐程度,精准提供法律指导。对一些矛盾尖锐、复杂的案件,法庭主动介入人民调解工作,争取把矛盾化解在诉前。今年9月份,高码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一起同村村民打架致伤的案件,双方均系年近七旬的老人,因土地纠纷发生冲突,该案件经村委会多次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由于矛盾尖锐,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将案件信息反馈给法庭,张庄法庭及时跟进指导,在辖区党委政府的协调帮助下,与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做好多元化解工作,最终该案件得到妥善化解。二是请进来,“代表委员调解工作室”汇聚新动能。为助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法庭设立了“代表委员调解工作室”,根据辖区木业园区的产业特点,邀请具有专业技术、经验丰富的代表委员进驻法庭,对到庭咨询劳务、买卖合同等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专业帮助和协调对接,力争实现该类案件的前端治理。9月份至今,法庭通过代表委员协调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特别是成功化解了赵某等12人与某木业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该木业公司在代表见证下当场支付拖欠工资6万余元,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称赞。三是沉下去,“社区法律服务站”司法零距离。张庄法庭紧紧依靠乡镇党委,在滩区迁建的三个社区均设立了社区法律服务站,把法庭下沉进社区、搬到群众家门口,法庭工作人员每周固定一天在社区法律服务站点值班,社区法律服务站实现了法律咨询、在线调解、网上立案等功能,为社区群众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同时依托社区法律服务站构建了“法官+网格员”矛盾纠纷闭环化解工作机制,在服务站点内为网格员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办公设备,充分发挥网格员矛盾排查预防化解的优势,把诉的前端再向源头延伸,变前端治理为源头治理,服务“无讼社区”建设。
主持人:“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申庭长,张庄法庭在抓审判质效方面,是如何把“一次性解决”理念贯穿案件始终的?
申才勇:张庄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把质量、效率、效果三统一的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一是强化诉中调解。为了切实推动案件实质性化解,法庭制定了诉中调解流程图,对受理的诉讼案件实行全流程诉中调解,把“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落实落细,今年以来,法庭调解率达46.5%,撤诉率达32.8%,79%以上案件均能实现一次性化解。二是强化自动履行。自动履行是体现案件效果的最佳途径,张庄法庭坚持把民事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作为案件核心指标,全链条强化自动履行,调解案件能当庭履行的坚决当庭履行;判决案件涉履行内容的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截至目前,法庭已结58件生效案件仅1件进入执行程序,自动履行率达98%。三是强化判后答疑。在案件作出裁判送达当事人后,主动制作答疑笔录,详细记载当事人的提问、法官的回答及劝解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建议等内容,通过判后答疑最大限度地解答当事人疑问,将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变成浅显易懂的法律知识,努力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服判息诉。
主持人:申庭长,能具体介绍下法庭贯彻“一次性解决”理念的具体案例吗?
申才勇:好的,今年9月5日,法庭受理了原告于某某与被告常某等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在纠纷发生前关系一直很融洽,后原被告聚餐烧烤时因操作不当致使原告大面积烧伤,事件发生后,被告等人前期也积极配合原告治疗支付了医疗费用,但因后续治疗等问题双方产生争执,原告诉至法院,法庭在了解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后,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在庭审前、庭审过程中以及庭后组织调解,调解工作持续做了近两个月,最终在法庭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被告支付原告各项损失30000元并即时履行,案件最终得到了一次性解决。
主持人:非常感谢申庭长的分享。60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对法治的需求在不断变化,“枫桥经验”也在与时俱进。人民法庭作为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最前沿阵地和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范县法院张庄法庭始终把“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时刻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以小法庭服务“大民生”,真正做到聚民力、解民忧、惠民生,为绘就新时代诉源治理新“枫”景提供了生动实践。
主持人:听众朋友、观众朋友,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申庭长接受我们的访谈。本期策划李娟、李洁,摄影李昊、主持赵桐感谢大家的收听收看,再见。
来源:濮阳新闻综合广播、张庄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