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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进集市 打击犯罪获赞誉

  发布时间:2010-12-31 13:14:36



庭审现场一


庭审现场二


县政法委张海洁书记接受电视台采访


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韩军接受电视台采访


电视台采访当地群众

    为推进辖区平安建设,有效打击和震慑犯罪。12月31日上午,范县法院针对辖区“两抢一盗”等刑事案件多发的特点,在张庄乡后张村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徐福印盗窃一案,庭审过程持续1个多小时,县电视台全程录像。恰逢集市,当地群众千余人到庭旁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人徐福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于2010年8月12日,伙同他人窜至范县张庄乡黄吕庄村吕某家,盗得绵羊20只、山羊8只,经鉴定,价值21500元。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合议庭合议认为,被告人徐福印盗窃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系累犯。遂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徐福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一位群众感慨地说:“法院法官们不怕天寒地冻,将法庭搬到乡村集市,在案发地附近审理犯罪分子的方式非常好,不仅依法审判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震慑了犯罪,而且通过该案宣传了法律知识,还对周围的群众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也让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工作也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一位法律专业毕业并关注法院工作的大学生村官说:“范县法院这种案件针对性很强的巡回审判方式,值得推广,农村中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被盗的情况不少,法院的此次巡回审判,宣传了党的刑事政策、法律法规及政法机关的打击成果,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巡回审判的做法,既能实现以案普法,又能够与人民拉近距离,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了法院系统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给老百姓带来的好处。希望法院继续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结合“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将“三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范县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今年以来,范县法院不断扩大巡回审判范围,增加巡回审判案件数量。充分利用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并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当庭宣判,以实际案例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并针对辖区农村地区盗窃、抢劫农机具和牲畜的以及在城镇居民区入室盗窃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用司法手段努力维护辖区稳定,赢得群众广泛赞誉。

责任编辑:程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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