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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双方互为被执行人 因案施策巧结两案

发布时间:2024-02-22 20:36:50


葛某与刘某二人因婚约财产纠纷,双方依据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先后向范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以至于一案中的申请执行人在另一案件中的身份转换为被执行人,二人互为另案中的被执行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二案件的承办人分别与各自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进行联系,葛某向其承办人反映因给付大额彩礼致使其家庭极为困难,坚持要求刘某支付其彩礼款并不予返还刘某嫁妆;而刘某则称嫁妆系其个人财产,葛某依法应予返还,并称双方同居时间已达二年有余,双方无法共同生活系因葛某所致,其不应返还葛某彩礼款。

了解双方的态度后,该二案件的执行法官经“碰头”沟通案情,迅即制定了执行方案。之后,按照方案分别向葛某、刘某做释法明理工作,从情理角度向双方进行分析以触动其思想态度,从法理角度出发通过讲解法律规定以督促双方认识到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考虑到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且二人系同村居民,执行法官遂邀请其村委会干部参与对双方开展的调解工作,葛某与刘某于日前达成一致协议,刘某向葛某支付彩礼款26000余元,葛某返还刘某相应陪嫁物品。

2月22日,该二案件所涉彩礼款及相应物品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及村委会干部见证下交接完毕,至此,两案在执行法官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得以顺利执结,双方之间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实现了两相满意的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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