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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薪”时刻 劳务纠纷诉前调

发布时间:2024-02-08 19:52:19


2022年3月,原告杨某跟随被告李某从事地板美缝工作,经结算李某共欠杨某劳务费15000元,李某支付6000元后,剩余劳务费9000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至范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所欠劳务费9000元。

 

为快速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减轻涉案双方诉累,经征得当事人同意,范县法院将该案件委派至特邀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收到该委派案件后,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对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理角度进行劝说,并表明利害关系。最终,经调解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9000元劳务款,该起劳务合同纠纷以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


范县人民法院始终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大诉前、诉中调解力度,用心用力用情办好每一个民生案件,不断满足当事人低成本、高效率处理纠纷的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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