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 “法院+村委会”联合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03-14 17:49:15
近日,范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在辛庄镇辛庄村村委会的沟通帮助下,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宋某与被告葛某曾系同事关系,被告葛某向宋某借款300元,承诺发放工资后立即偿还,后葛某离职,宋某多次催要,葛某将其电话、微信拉黑,原告宋某诉至法院。
收到诉状后,考虑到该案标的较小,双方曾系同事关系,经当事人同意将案件推送至诉前调解平台,因无法联系被告,调解员第一时间与被告葛某所在的村委会进行沟通,协调村委会协助查找被告下落,了解被告情况,终于在调解员与村委会的通力协作下联系到了被告及被告父亲,被告父亲同意代替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并于当日下午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借还偿还给原告。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基层法院办理的案件大多是标的额较小、法律关系简单的小案,但“小案”事不小,其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的信赖和公平正义的期待,也承载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范县法院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厚植为民情怀,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小案”。
下一步,范县法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不断探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到具体案件中,充分发挥村委会、新乡贤的优势,邀请参与调解,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强、社会更和谐。
责任编辑:董广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