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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起纠纷,暖心调解赔偿款及时履行

发布时间:2024-03-28 18:53:00




这是一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一方雇员已去世

 雇主就赔偿事宜已签订赔偿协议

却迟迟未履行

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大

看法官如何暖心调解

 近日,范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及时履行”的圆满结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徐某某受雇于被告。在2022年8月份,徐某某为被告提供劳务时,大腿被割伤并导致死亡。经徐某某家属即本案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后,就徐某某工亡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工亡一次性赔偿协议》。赔偿协议到期后被告仅履行了部分赔偿,对剩余未赔偿部分经原告多次沟通催要仍拒不支付,于是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赔偿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卷宗材料,并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经了解得知,原被告之间系亲戚关系,且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只是对剩余赔偿数额尚未达成一致意见。见状,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情绪上的安抚,随后围绕赔偿数额、亲情、法理等内容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依法分析各方利弊。对于原告来讲,亲人去世,法院非常理解其悲伤心情,如果及时调解能够尽早拿到赔偿款,可以减轻原告诉累。对被告来讲,积极引导其换位思考,充分考虑原告的悲伤心情及双方的亲戚关系,通过调解,能够较好的化解矛盾纠纷。最后又结合民法典中关于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向当事人阐明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和积极引导下,双方就赔偿数额和给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在一周内分两期支付,现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得以成功调解,案结事了。

法律是有尺度的,司法是有温度的。我们真心希望用司法的温度努力去温暖每一位当事人。民生无小事,下一步,范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坚持换位思考,把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问题作为目标导向,用心用情去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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