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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来了一趟就解决了我的“薪”事

发布时间:2024-07-09 18:44:02


编者按:

如我在诉,追光而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真正做到“只见公仆不见官”。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民心,近年来,范县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起案件。“范县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如我在诉”专栏,体现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查明事实的微末细节,带着良知释法说理、带着感情答疑解惑,用情 理 法解开纠纷的闪光瞬间。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了一趟就解决了我的“薪”事

“杨法官,今天下着暴雨,但我冒雨来到法庭,我的工资事没想到来这一次就解决了,谢谢您!”这是7月5日下午原告吴某收到工资时激动的说。

原告吴某与被告丁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7月5日上午经过调解,双方约定在下午履行工资款17000元,吴某下午就收到了工资款17000元,全部履行完毕。

案件在6月24日立案,陆集人民法庭接收案件后,通过阅卷得知原告是焦作人,是通过诉讼服务网进行立案,被告所在地是范县。根据原告提供的电话,电话接通后,不是被告丁某的电话,一时联系不上被告。法庭通过三网协查被告电话,并没有查找到丁某的电话,查无结果。法庭便通过走访调查,得知被告的村庄已经滩区迁建,被告已经搬到某社区。法庭立即到该社区联系物业公司查找被告,同时联系丁某所在村庄的村干部联系被告丁某,并由辖区的村干部进行调解工作。经过多方渠道,终于联系到被告,并通过电话、短信通知被告丁某在7月5日到庭参加诉讼。

开庭前,法庭组织背对背调解。向原告释明,原告从焦作来一趟不容易,如经过调解能当场履行,这是最好的结果。如调解不成,需开庭判决。在原告胜诉的情况下,被告不履行判决,原告还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这无疑增加了诉累,同时还存在执行不能的法律风险,希望原告同意调解。法庭又向被告释明:所欠的款项是劳务款,是农民工的的血汗钱,应当积极履行。不履行将依法判决,判决不履行还面临执行,法院将对被告采取拘留、罚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法律措施,被告终究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调解,避免双方矛盾激化,被告当场履行,原告不用申请执行,被告也不用承担案件的申请费。经过几轮的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意见,被告表示下午履行款项,最终案件成功调解并当庭履行完毕,双方都表示满意。

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群众最近,办理的案件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法庭始终树立“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落实到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做到小案不小办,把小案件办好,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范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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