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有关清理超审(执)期限案件的文件精神,范县法院党组决定提前开展集中清理超审(执)期限案件专项活动。3月1日下午,范县法院组织干警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了集中清理超审(执)期限案件专项活动动员会。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德臣首先宣读了《范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清理超审(执)期限案件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特别指出提前开展的这次集中清理活动的主要目标:一是凡具备恢复审理条件的案件要全部审结,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要全部执行,执行超执期限执结率要达到80%;二是防止新的超审(执)期限案件发生;三是通过清理超审(执)期限案件专项活动,为实现工作良性循环奠定坚实的基础。
最后,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韩军要求广大干警要认真落实上级法院集中清理超审(执)期限案件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一心为民,公正司法”思想,以这次提前开展的清理活动为契机,用实事求是的精神和科学的工作态度,以更大的信心和努力,通盘考虑,精心谋划,切实解决审理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努力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的影响和干扰,依法运用各种措施,依靠党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下大气力清理超审(执)期限案件,积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范县,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据悉,这次集中清理超审(执)期限案件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自2011年3月1日开始至2011年5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