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调解,当事人也不用从外地回来跑这一趟了,真方便、真好!”这是旁听人员在调解后向当事人、法官说出了心里话。
2024年8月27日上午范县人民法院陆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原告王某某与被告王某龙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劳务费6252元。案件涉及务工者亲身利益,立案受理后法庭根据案件情况,及时进行排期开庭,定于8月27日进行开庭,并邀请辖区的人民群众、人民调解员参见案件旁听。向被告通过电子送达平台送达了起诉状、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后,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得知被告在外地承包工程,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实质性化解双方纠纷;又考虑到被告回来一趟既浪费了时间又增加了经济成本。
在开庭前,法官告知被告是否同意调解、是否愿意进行网上庭审、调解,被告表示愿意进行网上庭审、调解。上午9时许,被告按照法院书记员的操作,进入网上庭审后,征询双方是否同意庭前调解。双方均同意调解,在调解中被告对原告在建筑工地抹灰中部分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原告播放了双方之间的通话录音、出示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双方互谅互让,通过在线调解,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案件调解结案,双方均表示满意。
陆集人民法庭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坚持依法、公正、高效的办理案件,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以最大的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同时邀请辖区的人民群众旁听相关案件,并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坚持把百姓民生案件办好,以最大努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