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以物折价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李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向刘某借款80余万元,但由于经营状况不佳,未能及时偿还债务,故刘某向范县法院提起诉讼。经过范县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向刘某偿还借款80万元。但由于刘某经营状况未见好转,仍未能履行所欠债务,故刘某向范县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案后,依据网络查控平台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之间陷入僵局。执行法官继续深挖其他财产线索,并上门核查,发现被执行人仓库中存放有几百箱酒。执行法官趁热打铁,一方面反复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询问双方意见,是否同意以酒折价。最终执行法官因案施策灵活执行的工作思路让案件有了新的进展,被执行人李某愿意以酒折价,申请执行人刘某也表示同意以500多箱酒抵偿40万元借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500多箱酒顺利完成交付,被执行人李某也于当日将剩余40万借款也一并支付给刘某,案件圆满执结。
“以物折价”是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将调解贯穿始终的一种体现,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处理案件,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尽快实现,还能有效减轻债务人的经济负担,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范县法院在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灵活运用各项执行措施,力求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