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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买卖合同起纷争 诉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9-11 18:16:03


为快速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范县人民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放在首位,推动人民群众获得感、认同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近日,范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前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高某2024年2月在范县某装饰材料公司购买装饰材料,共计欠付货款13213元,范县某公司多次向高某催要货款一直无果,高某在2024年5月21日向范县某装饰材料公司出具有欠条一份,并承诺2024年8月1日全部清偿完毕,但高某并未按照承诺时间向范县某装饰材料公司偿还货款,2024年8月16日范县某装饰材料公司将高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特邀调解员立即与被告高某取得联系,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告知高某其作为付款义务人应及时付款,同时向其释明不偿还货款的法律后果及可能对其造成的不良影响。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合意,高某同意在一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并承诺逾期付款将承担违约责任,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范县人民法院将以新时代能动司法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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