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范县人民法院召开濮阳特种玻璃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发布时间:2024-09-20 18:39:34


为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度,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2024年9月19日上午,范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濮阳特种玻璃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合议庭的主持下,管理人、债权人均参加了会议。

濮阳特种玻璃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于1987年9月10日登记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微米级造纸玻璃棉、玻璃制品、玻璃球加工、销售玻璃棉制品及玻璃纤维制品等。2022年7月,某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解散纠纷将被告濮阳特种玻璃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第三人濮阳某实业有限公司等诉至本院。经审理,本院判决濮阳特种玻璃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予以解散。鉴于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某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启动强制清算程序。本院经审查,启动强制清算程序,并指定河南永晖律师事务所担任濮阳特种玻璃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后经该清算组申请,本院受理濮阳特种玻璃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为保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会前,合议庭法官与破产管理人、债权人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对会议内容、会议流程、会议保障做了充分准备。会上,合议庭详细介绍了破产案件受理情况。管理人向会议作了阶段性工作报告等。此次债权人会议特别设立了债权人提问与管理人答疑环节,债权人分别提出了各自关心的问题,管理人就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并就下一步工作计划向债权人做了详细说明。本次会议组织严密,秩序良好,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为接下来破产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范县法院将继续加大破产审判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督促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尽责,确保破产清算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范县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72047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