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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扣押起争执 主动调解促返还

发布时间:2024-10-14 18:24:58


“主要是我们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走正确的维权路径,还好在法庭的调解下,我们的矛盾也彻底解决了,感谢申法官!”被告郭某感激地说道。





据了解,郭某、张某系河南某运输公司雇佣司机,因双方工资结算问题,郭某、张某将公司名下运输车辆扣押,该运输公司以返还原物诉至法院,同时要求郭某、张某赔偿扣押车辆期间的停运损失。该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考虑到扣押车辆系营运车辆,如不及时处理势必扩大双方不必要损失。范县法院张庄法庭驻庭调解员赵洪彪和张庄法庭庭长申才勇第一时间联系了郭某、张某等人,通过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郭某、张某终于答应主动返还车辆,于扣车后的第10天将扣押车辆返还给该运输公司。但由于双方就停运损失分歧较大,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张庄法庭依法审理该案件。虽然前期案件诉前调解并未成功,但张庄法庭并未放弃调解工作,申才勇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在庭审当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法官提醒

公民合法财产依法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与人产生经济纠纷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切莫自行选择违法行为扣押别人财产。非法扣押他人财产,不但无助问题解决,反而会适得其反,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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